刚入职的小白菜,关于这些规定你都了解吗?

来源: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    作者:hr0020时间:2021-03-22

刚入职的小白菜,关于这些规定你都了解吗?

一、关于试用期

1、试用期时间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使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关于休假

1、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以享受婚假(全国各地标准不一)。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4、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5、工伤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6、丧假

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

三、关于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费用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职工养老保险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2、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男性缴满25年、女性缴满20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医疗保险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3、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4、工伤保险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为单位缴纳。

5、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生育保险为单位缴纳。

6、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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