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与占有权

来源: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    作者:hr0020时间:2021-03-18

 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占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根据占有人是否有权占有某物,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

1、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对某物进行占有的权利,此种对物可以进行占有的权利,法律上称为本权,本权主要包括依合同取得的合同债权(如因保管、租赁合同取得的对物的占有)、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等。

2、无权占有,指无本权的占有,如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对租赁物的占有。无权占有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1)善意占有,指不法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如不知道他人处分的财产是无权处分的财产而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并对该财产进行占有,可以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财产所有权,同时在不当得利返还上,善意占有人一般只返还现在的利益,对灭失的利益不负返还责任。

(2)恶意占有,即占有人明知其无占有的权利仍然对物进行占有,恶意占有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对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不当得利返还上,恶意占有人不仅返还现在的利益,对灭失的利益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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