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是否构成重婚罪

来源: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    作者:孙红梅时间:2021-01-05

婚外情是否构成重婚罪

基本案情:

2014年,小王与小邓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王某,2019年,小王与一女子小贾相识,至此小王背叛婚姻,与小贾开始了秘密的婚外情,并于2020年5月份生下一子王某某。

当事人诉求:

小王前来我所询问,他现在应该通过什么方式与小邓离婚?他现在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律师解答: 

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离婚。第一种:协议离婚,与小邓达成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即可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第二种:诉讼离婚,双方就离婚事宜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小王与小贾并未领证登记,并不构成法定的婚姻关系,而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满足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公开同居生活;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因此小王与小贾对外并没有以夫妻名义而公开同居生活,因此其暂未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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