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赔偿有争议怎么办?

来源: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晓东时间: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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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虽然查明了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了交通事故责任,也确定了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也可能对损害赔偿无法达成协议。

对此有两种途径可以解决:

一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之间有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进行协商,以促成争议的解决。    

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另一种是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就是不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作出判决。

根据这一规定,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赂偿的争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有权在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种方式中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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