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代理执行案件

来源: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    作者:admin时间:2021-04-25

1、未曾代理一、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其他办案工作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标准的1/3减收,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被执行人的案件,代理费按代理执行案件的1/3减收

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豪仁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公众号,查看更多,或者你也可以直接在手机浏览器输入 www.gs110.online  即可直接登录官网查看。

长按识别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公众号
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

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