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利息计入本金再次出借他人的,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    作者:何文集时间:2020-12-14

将利息计入本金再次出借他人的,受法律保护吗?

案例:

张三与李四是高中同学,2020年1月20日,张三因购房资金紧张,向同学李四提出借款5万元,并约定利息按照月息1.5%支付,借款期限为三个月,2020年4月25日借款到期。借款到期后,张三以手头紧张为由向李四提出借款展期,将借款期限推迟至2020年10月24日。双方同时约定将之前三个月的借款利息2250元计入借款本金,即本次出借的本金累计为52250元,并按照1.5%继续计算利息。2020年7月1日,张三与李四因琐事发生争执,于是张三要求李四提前偿还借款本息,遂前来咨询律师将借款利息计入本金的行为是否受法律保护?

律师解答:

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8条之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以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另,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依据该条规定,本案中,双方约定的年利率并未超出24%,因此,张三将前三个月的借款利息2250元计入借款本金,再次出借给李四,该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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