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
基本案情:
小红与小强是同村人,两人从小青梅竹马,长大后又情投意合,就开始谈起了恋爱。当两人准备谈婚论嫁时,却遭到了小红父母的反对,理由是小强家太穷,小红嫁过去只会受苦。小红的父母要求小红嫁给村里首富的儿子吴某,小红自然不同意,但小红的父母却以死相逼。小红拗不过父母,只好妥协嫁给了吴某。可与吴某结婚后,小红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自从小红嫁过去之后,吴某就一直瞧不起小红,经常恶语相加。小红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婚姻,她决定与吴某离婚。那么,小红能否要求离婚?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条的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其他干涉婚自由的行为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都是被法律禁止的行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或一方意愿的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而强迫结合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应准予离婚。很显然,案例中的小红与吴某之间的婚姻是一种典型的包办婚姻,小红的父母为了钱财以死相逼要求小红与吴某结婚,所以小红和吴之间的婚姻是一种包办婚姻。小红在父母的强迫下与吴某登记结婚,而且她与吴某之间在婚后也没有建立起任何感情,因此,她可以和吴某协议离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文章来源:维权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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