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儿女,该怎样赡养老年人?

来源: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    作者:hr0011时间:2021-03-15

基本案情:

   张大爷老两口有一个女儿,名叫张丽,现已成家,并长期居住在国外2011年,张丽大学毕业后并未找工作,而是选择了出国继续深造,学成后便留在了那里。张丽由于家庭和工作关系很少回国看望父母,甚至也很少打电话,只是每月都会给父母汇一笔高额的生活费。张大爷老两口对女儿的做法感到很难过,二老对张丽称,不求张丽能挣多少钱,就希望张丽能经常回家看看。可张丽却说,自己已经给父母最好的物质生活了,为什么父母还是不满足?自己每天在外拼命赚钱还不都是为了能让父母过得更好,真不知道该怎么做父母才能满意。那么,作为儿女,该怎样赡养老年人?

律师解答:

   赡养老人不仅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父母将子女从小养大,作为子女长大后理应照顾好自己的父母,这里的照顾不仅包括物质生活方面的满足,还包括对父母精神生活方面的满足。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由此可见,对老人的赡养是全方位的,不仅仅是给予足够的物质生活物品。案例中的张丽虽然给了老人富足的物质生活,但也应该多回家陪陪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孤独感也会增长,他们希望子女给予的更多的是心灵的安慰,而对物质的渴望却并不太强烈。作为子女,即使因为工作、生活等原因无法长期陪在父母身边,也应该经常与父母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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