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来源: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    作者:何文集时间:2020-12-28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基本案情:

2019年3月,李四从某某房产公司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了商铺一套,购房面积40平方米,总价款为60万元。合同签订之处,李某支付了首付款40万元,剩余房款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合同约定,涉案房屋的交付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如遇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者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以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6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2.如果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时,买受人仍未能依约向出卖人支付全部到齐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税金、公共维修金、面积补差房款等);政府部门对验收及市政配套、安装之延误。合同还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的,逾期不超过180日,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8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达到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款项,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现在,距离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已经过去一年之久,但开放商至今未向李四交付涉案房屋。李四曾几番催促,但开放商均答复让再等一等,一再推脱,并且不同意解除合同。

为此,李四前来咨询律师,开发商违约逾期交房的,该如何救济?能否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
律师解答:

依据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的有关规定,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也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相关条件,此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具体到本案中,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可以解除的情形。因此作为买受人的李四可以依照该条约定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同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豪仁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公众号,查看更多,或者你也可以直接在手机浏览器输入 www.gs110.online  即可直接登录官网查看。

长按识别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公众号
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

 

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