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来源: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    作者:张健明时间:2021-03-22

事实:属于包工头,挂靠相关公司与乡政府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需要招标,但没有招标,现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做工程结算书,政府支付部分工程款,对剩余工程款不支付。
诉求:要求政府支付剩余工程款,并支付相应工程款的利息及税费。起草起诉状。
方案:未招标就签署施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我们实际施工竣工并经验收合格,结算工程,所以我们可以起诉要求被告支付相应工程款,对于利息和税费我们也可以主张,具体判决结果我们需要收集更完备证据和法院裁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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