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有继承权吗

来源: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    作者:豪仁律师事务所时间:2024-08-02

       一、胎儿有继承权吗

胎儿享有继承权利,然而受到一定制约。

分配遗产之际,务必留有相对份额给尚未生产的婴儿。

若胎儿分娩后存活,则可继承此部分财产;反之,倘若胎儿出生即死亡,预留份额将依循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此举旨在维护胎儿合法权益,并照顾生活无法自理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这说明,虽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在涉及接受赠与、遗产继承等与胎儿利益保护有关方面的情况下,法律会赋予胎儿一定的权益保障。

二、女儿有继承权吗

在法定继承中,女儿拥有同等的继承权。

根据相关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含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无论女性是否已婚或未成年,均享有此权利。

其中,子女范畴还包括婚生子、非婚生子、领养儿以及有过抚养关系的继子等。

继承权对于性别而言是平等施行的,故女儿同样具有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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