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来源: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    作者:豪仁律师事务所时间:2024-04-18

       一、结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当夫妇中的任何一方自愿在其独有财产的房产证簿上添加对方之姓名时,此行为可被视为已经明确同意将自身对该房产所享有的所有权份额与配偶进行分享的意愿,而在法律范畴内,我们通常称之为赠予。

不动产物权的创设、改变、转移及消亡等事项,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正式注册后方可生效。

而房屋由于是不动产中最为常见的种类之一,因此一旦在房产证簿上添加上另一半的姓名,则物权的变动便会立即引发法律效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二、结婚后男方写的房产共有协议有效力吗

在法律层面上,夫妻结婚之后签署的财产分配协议具有充分效力。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享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财富作出明确协定的权利。

若是未曾作出相关约定,则应参照《民法典》中的细则进行分配,即婚后所获得的财产权益,原则上应由双方各占一半。

自协议签订那刻起,其对夫妻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签定时存在严重的欺骗行为或者不当威胁,否则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地撤回保证,且夫妻间一旦出现婚变争端,可按照协议中设定的条款执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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