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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小张和小王谈对象,于2016年双方开始同居,于2020年1月结婚,结婚之后双方关系一直良好,知道2021年一月,双方争吵之后,小王跑了出去,小张在寻找无果的情况下,只能在发动身边朋友去寻找,之后在朋友帮助下,小张发现了小王与他人同居的开房信息,之后小张接到了法院传票。
问:当事人自己抓奸在床拍的照片视频能不能作为诉讼证据?
答:原则上是不能的,因为用突然闯入、跟踪、偷拍等行为拍摄的电子图片或视频的行为侵犯了他人隐私,在法庭上公然使用于证据的话,对方可以以此提出非法证据排除。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作为博取法官同情心理的话到可以使用,但能不能实现目的,则因法官而异。
在自己家里或者在车里等私密场所拍摄到的视频和照片等是可以作为合法证据使用的。
在取证上自己能够确定在哪个宾馆开房的情况下申请法院调证。或者在发现其开房入住的情况下报警,让警察处理,之后诉讼请法院调或律师调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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